據六安網報道,近日,市住建委、發改委、國土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規范預售商品房備案價格,建立商品房備案價格指導機制,成立市商品房價格審核備案工作核查組。同時,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土地成本等因素,科學合理定價。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達到預售形象進度時,應主動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履行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手續,對備案價格明顯高于周邊類似項目或同一項目上期銷售價格、且不接受價格指導的,政府有關部門可暫不受理價格備案、不核發預(銷)售許可證書。因成本、市場等原因確需調整備案價格的,開發企業應及時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重新備案,重新備案間隔時間不少于3個月,上漲幅度不得高于上次備案價格的5%。《意見》要求,要嚴厲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備案制度,新購商品住房完成備案后,因法院裁判解除合同,或因所購房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準等情形,雙方協商一致的,經說明理由核實后可以申請撤銷合同備案。撤銷所涉房源統一在市住建委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15天,公示期間不得重新備案。公示期滿后,重新備案價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備案價格。所有新購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才能上市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