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商局出臺《農村電商商標注冊與品牌建設實施意見》,進一步發揮商標富農的作用,推進農業品牌化,助力電商精準扶貧,促進農村產品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
意見明確提出,以村為單位,2017年底前鄉鎮政府(街道辦)住所地行政村和社區開展電商及網上銷售產品商標注冊全覆蓋;2018年底前省級中心村電商及網上銷售產品商標注冊全覆蓋;2019年底前60%以上行政村電商及網上銷售產品商標注冊全覆蓋;力爭到2020年底前所有行政村電商及網上銷售產品商標注冊全覆蓋。
為確保目標實現,意見提出,在工商登記的基礎上大力引導農村電商及網銷產品商標注冊,做到“產品未到、商標先行”,實現應注冊的盡注冊,積極推進全覆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三品一標”(“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電商及農產品、農村工業品、農業生產資料、民間工藝品、鄉村旅游產品等創商標品牌,創省級專業商標品牌基地,打造一批知名網銷品牌;引導和支持農村電商利用多種方式有效運用商標品牌,利用品牌增加附加值、提升效益,幫助有一定規模的農村電商利用商標品牌進行質押融資,解決發展中的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