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消息 昨日,省民政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安徽省擁軍優屬條例(修訂草案)》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今年8月1日起實行。新修訂的該條例,對烈士子女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階段獲得優待進行全面規定。
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烈士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優待,在公辦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免繳保教費。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省屬高等學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高等學校本、專科的,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繳學費、雜費,并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 此外,新修訂條例中還明確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采取措施,激勵高素質兵源應征入伍。為激勵適齡青年踴躍參軍,條例規定公民被征集入伍的,當地政府組織歡送并進行慰問,送光榮牌,為義務兵家庭發放優待金。 2016年,安徽省義務兵家庭平均優待金標準為971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