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30萬人口以上縣市至少要有1所二甲醫院
2014-04-09 08:26 來源:京華時報 說兩句 分享到:
昨天,財政部公布了由該部和衛計委、中央編辦、發改委、人社部聯合出臺的“關于印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意見的通知”,稱今年底前各市(地)要制定區域衛生規劃與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每個縣(市)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
有關部門稱,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縣級公立醫院使用國產設備和器械。要破除以藥補醫,完善補償機制。縣級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取消藥品加成政策。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各省(區、市)制定具體的補償辦法,明確分擔比例。中央財政給予補助,地方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納入財政預算。
編輯: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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